各市場參與主體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現將交易中心清明節休市安排如下:
一、交易中心于2023年4月5日(周三)休市。休市期間,交易中心暫停交易及相關業務辦理。
二、自2023年4月6日(周四)起,恢復交易及各項業務辦理。
三、請各市場參與主體據此安排好相關工作。
特此公告。
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